2024 / 03 / 19 民眾反映於海外電商平台購物價格低於新台幣2,000元卻遭海關課稅之說明
媒體報導民眾反映海外購物平台購買低於新台幣2,000元貨物,以快遞方式進口被徵收稅費情事。高雄關表示,經查該案係電腦抽中應查驗案件(C3),因查驗結果申報價格疑似偏低,爰依關稅法規定核定完稅價格並課徵稅費,民眾對於核估之價格及稅費倘有疑義,可備妥相關交易憑證,自行或委託報關業者向海關申請退稅事宜。 該關籲請民眾詢問時,可提供報單號碼或海運快遞分提單號碼,以方便海關及時查詢與回復相關詢問。 聯絡單位:業務二組 聯絡人:巫豐男 電話:07-8111026分機101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4 / 02 / 20 二二八假期公告
2024/2/28放假
2024 / 02 / 20 進口含鋰系電池的貨物 應申請商品檢驗
基隆關表示,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檢局)公告,商品具有二次鋰系電池,須符合電池的相關驗證要求。近來二次鋰系電池廣泛應用於一般消費性電子產品及家用電器,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提醒商民進口此類貨物,應向標檢局申請商品檢驗,以免延宕通關。 基隆關說明,如經審核來貨屬含有二次鋰系電池,卻未依規定向標檢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依據關稅法第17條第3項、第4項規定,進口人得於海關放行前補附商品檢驗證書,補送期限為海關通知的翌日起算2個月內,如逾期未能補送,將責令進口人限期辦理退運出口。另據商品檢驗法第6條第1項規定,應施檢驗的商品,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輸入,倘未符合檢驗規定的商品輸出入或進入市場,標檢局可依同法第6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基隆關提醒,二次鋰系電池具有高度活性,易導致燃燒或爆炸等危險,籲請進口人依規定配合辦理商品檢驗,海關亦將持續於邊境查核,為國民安全把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聯絡人:業務一組彭股長智平 電話:(02)2420-2951 分機2320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4 / 02 / 06 春節假期公告
2024/02/08-2024/02/14春節假期
2023 / 11 / 17 海關呼籲商民勿貪圖便宜購買仿冒品進口,以免受罰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進口貨物經海關查獲有侵害智慧財產權情事者,進口人恐將面臨刑事法律責任訴究或後續行政裁罰,特別提醒商民應確實掌握貨物內容,勿貪圖便宜購買仿冒品進口,方能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關務署說明,為打擊侵害智慧財產權不法行為,海關強化邊境管制措施,嚴格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貨物。以商標權為例,海關查獲疑似侵害商標權貨物時,將依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通知商標權人或合法授權代理人及進口人進行認定,如經認定屬於仿冒品而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之不法行為,依據商標法第97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刑事優先原則,案件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個案刑事部分縱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緩刑等裁判確定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1規定,亦可裁處貨價3倍以下之罰鍰,並沒入貨物。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經統計近年海關查獲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110年度裁罰335件,裁罰金額約新臺幣(下同)208萬元;111年度裁罰263件,裁罰金額逾675萬元;112年度截至10月底止,裁罰件數已有395件,裁罰金額約75萬元。海關呼籲商民勿貪圖便宜購買仿冒品進口,以免衍生刑事法律責任或鉅額行政罰鍰。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10 / 05 進口貨物於提領前,經海關核准退運出口,可退還其原繳稅費
基隆關表示,依據關稅法第64條第3款規定,已繳納關稅之進口貨物於提領前,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運出口經海關核准者,可退還其原繳納的關稅。若進口貨物於完納各項進口稅捐,經海關放行後,未經使用即原貨報關退運出口不再復運進口,可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內地稅,提醒商民留意,以保障退稅權益。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參、第十四點規定及財政部98年11月18日第09804546160號令,進口貨物在完納進口稅捐經海關放行後,未經使用即原貨報關退運出口不再復運進口,可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營業稅,但以在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3個月內及復運出口前申請核辦。另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財政部77年8月18日台財稅第770261481號函,對於已完稅貨物未經使用且已原貨退運出口的貨物,海關可予核實退還貨物稅。倘進口貨物為菸酒品,依據菸酒稅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財政部95年2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504501980號函,進口之菸酒,因故復運出口,如查明未經消費,可憑進口時已完納菸酒稅之有關文件及海關簽發之出口報單,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復運出口部分原納之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基隆關提醒,進口人請於貨物退運出口前,備妥相關資料,向海關申請核辦,以免影響退稅權益。 聯絡人:桃園分關蔣郁菁 電話:03-355-8220 分機120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10 / 03 雙十假期公告
2023/10/07-2023/10/10雙十節假期
2023 / 09 / 11 中秋節假期公告
2023/09/29-2023/10/01中秋節假期
2023 / 08 / 16 跨境網購電器貨品,務必確認是否屬應施檢驗商品,以免受罰
財政部表示,近年跨境網購盛行,常有民眾因不瞭解進口電器類商品輸入規定,致發生網購貨物無法順利通關情形。財政部特別提醒商民,電器類商品貨品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檢局),因部分商品屬應施檢驗商品,倘無該局同意文件,除無法進口外,恐有觸法受罰,不可不慎。 財政部說明,標檢局為促使商品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及其他技術法規或標準,保護消費者權益,乃將部分家電影音設備及電子資訊產品公告列屬應施檢驗商品(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c/#/uqi6103f⧉),商民進口前應取得標檢局同意文件。其中資訊設備商品,其同一報單同規格型式之總金額在美金1,000元以下,或超過美金1,000元且數量未逾5件者,進口人可於報單填報免驗通關代碼 CI000000000010通關(常用免驗通關代碼詳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545810795656.pdf),俾利通關順暢。 財政部呼籲,民眾跨境網購前,務必確認欲購買商品相關輸入規定,並依規定辦妥所需程序及文件,以利通關。民眾如欲瞭解各貨品主管機關訂定之進口貨物應遵循事項,請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通關簽審/其他相關查詢/(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碧琯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17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06 / 28 民眾收到處分書後發現遭冒名報關,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臺北關表示,近來常有民眾於收到處分書後,致電表示其不曾上網購買或進口系案貨品,疑有個資盜用、遭人冒用名義報關之情事發生。 臺北關說明,按海關緝私條例第47條規定「受處分人及利害關係人不服處分,得於收到處分書之翌日起算30日內,依規定格式,以書面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因此,民眾若收到處分書後,發現遭冒名報關時,可於收到處分書之翌日起算30日內依規定格式填寫後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海關申請復查,以保障權益;該復查申請書之格式置於臺北關網站(https://taipei.customs.gov.tw) /便民服務/書表下載項下,民眾可自行下載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該關呼籲,為避免民眾個資遭盜用,實名認證APP(EZ WAY易利委)簡訊認證註冊已納入健保卡號身分驗證機制,有效提高驗證強度;民眾可進入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資訊匯流/新聞稿/「強化身分驗證,防杜實名認證遭冒名註冊」查閱,以維護自身權益。 業務承辦單位:法務緝案組 聯絡電話:03-3834161 分機 428 新聞聯絡人:簡妙娟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06 / 19 進口貨物如需賠償或調換補運進口 進口人應留意申辦期限及要件
高雄關表示,近來有進口人報運貨物進口,因部分項次貨物品質規格不符,經賣方同意退換貨物,向該關申請賠償調換補運進口免稅,惟其申請文件或說明不完備,嗣經該關通知補正後,始為核准。爰該關再次重申,進口人申請進口貨物賠償或調換補運進口免稅,除依關稅法第51條規定外,尚須依同法施行細則第41條之申請規定辦理。 該關進一步說明,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發現有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不符之情形,經國外廠商同意賠償或調換,進口人應於原進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1個月內,機器設備得於安裝就緒試車之翌日起3個月內,檢具「進口貨物賠償、調換或短裝補運進口免稅申請書」向海關申請核辦,經查明屬實者,關稅始得免徵。該申請書依前開施行細則規定應載明事項如下:一、原進口貨物之名稱、品質、數量、價值、進口日期及進口報單號碼。二、原貨進口放行後,發現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不符之詳細情形。三、擬賠償或調換進口之貨品名稱、品質、數量及價值。並應檢附原訂合約及有關來往文件(如發票、退運協議、公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供海關查核。至於賠償或調換進口之貨物,則應於海關通知核准之翌日起6個月內報運進口,並得於期限屆滿前向海關申請延長(以6個月為限)。若於海關核准賠償或調換前,進口人有先行報運進口之必要者,亦得依關稅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申請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俟海關核准後再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高雄關提醒進口人,報運貨物進口發現貨物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不符,須補運進口時,應於法定期限內,及時向海關申請核辦及補運進口,以免延宕時程,損及權益。 業務承辦單位:旗津分關 新聞稿聯絡人:陳若芬 電話:07-5727128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06 / 08 端午節假期公告
2023/06/17端午節補班 2023/06/22-2023/06/25端午節假期
2023 / 04 / 27 勞動節假期公告
2023/04/29-2023/05/01勞動節假期
2023 / 03 / 21 清明假期公告
2023/04/01-2023/04/05清明假期
2023 / 03 / 17 高雄關提醒業者正確申報「Paper packing box 紙製包裝盒」貨品分類號列以利快速通關
高雄關表示,業者對「Paper packing box 紙製包裝盒」稅則分類常有誤解,誤申報為貨品分類號列4819.20.00.00-9「非瓦楞紙或紙板製之可折疊之箱、盒及匣」,無輸入規定,第1欄稅率:免稅。如具特殊形狀或內部適合容納特定工具,應歸列4202.99.90.90-2「其他類似容器,外層為其他材料者」,無輸入規定,按第1欄稅率:10%核課徵稅。 該關進一步說明,對於外觀為印有品牌標誌可容納特定酒瓶之酒盒,酒盒外部材質為黑紙板裱及金箔紙等,內襯材質為秀士布等,有特殊形狀、特殊隔板等特別形塑為容納酒瓶,以金屬鎖扣開合,供展示及販售並適合長期使用(保存),核屬稅則第 4202 節貨品範疇。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解釋準則一、六及總則一規定,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4202.99.90.90-2號「其他類似容器,外層為其他材料者」。 該關呼籲,業者進口此類貨品時,應正確申報貨品分類號列,以加速通關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新聞稿聯絡人:康琨杰 電話:082-337028分機109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03 / 15 ECFA進口貨物適用優惠關稅 應檢附原產地證明書正本辦理通關
基隆關表示,進口人申報ECFA優惠關稅貨物時,應檢附中國大陸簽證機構簽發之有效原產地證明書正本,於進口報單「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填報產地證明書號碼,並於「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附碼」欄申報「PT」字樣,以利加速通關。 基隆關說明,中國大陸海關雖自108年3月25日起啟用電子產證,並得由企業自行列印正、副本電子產證,但依「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之行政程序」第2條第3款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第2點第1項第2款規定,原產地證明書僅能簽發1份正本,並由進口人於報關時持憑該有效正本,辦理通關程序及申請適用優惠關稅待遇,而不得以出口商轉為PDF檔列印的原產地證明書辦理通關。 基隆關提醒,進口報關時如未能即時檢具原產地證明書正本,得依據關稅法第18條第3項、第4項規定申請押款放行。事後待補產證申請押款案件,海關係按進口貨物原適用之第一欄稅率,准予繳納稅款保證金放行。對於前述經擔保放行的貨物,納稅義務人應在貨物放行後4個月內,提交有效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其他原產地相關證明文件,憑以辦理繳稅或退還保證金作業。 聯絡人:基隆關業務一組許先生 電話:02-2420-2951分機2120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03 / 10 關務訊息:以自己名義為他人報運貨物進口,須承擔應有風險
高雄關表示,以自己名義為他人報運貨物進口,若涉及虛報或隱匿時,不得以不知情為由免罰;最近發生一件以自己名義為他人報運化學物品進口被查獲夾藏毒品案件,實際貨主雖然被法院判刑,進口人亦遭到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處罰上千萬罰鍰,不可不慎。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依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39號判決意旨:「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第3項規定係處罰『虛報』、『涉及逃避管制』之行為,並未排除處罰過失,而無認識之過失責任之成立係以『不知』為基礎,以『應注意,並能注意』為條件,行為人不能以其事先不知違規事實可能發生,作為免除過失責任之論據」。該判決內容顯示,行政處罰包含進口人因出於過失所致,縱然進口人對於貨物夾藏可能完全不知情,但只要還有查證可能性,即難以被認定為無過失,且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明訂是以「貨價」來計算罰鍰金額,而毒品並無流通的市場價格可以參考,所以在計算進口貨價時若依關稅法第35條規定參考國外的紀錄價格,換算下來經常是天文數字,報單名義上進口人不可不慎。 該關提醒,國際貿易實務上常見以代理商名義進口貨物,再轉交實際貨主,藉由處理貨物賺取服務費,進口人必須善盡查核進口貨物之責任,如貨物涉及虛報或逃避管制等行為,申報之進口人不得以不知情為由要求減免處罰,呼籲進口人別因一時疏忽,成為犯罪毒梟、走私集團利用的工具。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23 / 02 / 18 二二八假期公告
2023/02/25-2023/2/28放假
2016 / 07 / 28 物流配送整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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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03 / 09 進口件業務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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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10 / 03
啟良快遞物流有限公司,專營兩岸快遞物流配送相關業務,熟悉兩岸巿場,具多年專業操作能力。在台灣、大陸地區建有優良、健全的配送網絡。貴公司若欲發展兩岸電子商務,我司可提供物流資源服務,盼能有機會和貴公司合作,共同發展二岸三地巿場。
2013 / 06 / 26
啟良公司於2013年7月1日起開通,取台北巿萬華區,中正區,大安區到台灣全省各地隔日到貨快遞件及當日新竹以北地區當日到貨快遞件,價格優惠歡迎惠顧.